2017年華陰市新農合慢性病補償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慢性病門診費用補償機制,提高參合群眾受益水平,根據《華陰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施方案(修訂)》(陰合管辦發〔2014〕1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補償方案。
一、慢性病患者的確定
根據《華陰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7年新農合慢性病鑒定工作的通知》(陰合管辦發〔2016〕20號)文件,我市的新農合慢性病鑒定、初審、復審工作已經結束,我市共確定915名患者進入慢性病管理系統(慢性病花名冊以鎮為單位進行公示)。凡確定為2017年慢性病的患者,所確定疾病種類原則上年度內不再改變。
二、慢性病補償病種
凡患有以下5類21種慢性病的,病情程度尚不需住院治療,但需要長期服藥的,納入慢性病門診費用補償范圍。
I類:尿毒癥三期腎透析
II類:血友病、白血病、各類器官移植后治療
III類:肝硬化(失代償期)、支架術后兩年內的心臟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
IV類:腎病綜合癥、血小板減少性紫癜、重性精神性疾病、慢性心臟病心衰、慢性阻塞性肺病、強直性脊柱炎、帕金森綜合癥、惡性腫瘤恢復期三年內
V類:糖尿病伴并發癥(2種含2種以上并發癥)、高血壓三級、腦血管疾病康復期、風濕性疾病伴功能性障礙、癲癇
三、補償范圍
1、慢性病在就診過程中產生的藥費原則上必須是鑒定機構鑒定時確定的藥品,治療產生的費用必須是《特殊慢性病病種確認標準及費用補償范圍》(陰合管辦發〔2016〕20號)規定項目內的門診檢查費、治療費、藥品費。
2、各定點醫院的用藥以《陜西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商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最新版)》為準進行補償。
四、補償標準
我市慢性病門診費用實行分類補償,限額按比例報銷,不設起付線,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為65%。
I類病補償不突破總封頂線
II類病封頂線20000元
III類病封頂線5000元
IV類病封頂線2000元
V類病封頂線1000元
全市農村參合貧困人口慢性病患者補償封頂線在現有基礎上提高20%。
五、補償時限
以自然年度為準。慢性病患者享受時限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
六、補償程序
1、市內直報,患者就診并參與報銷的醫院僅限華陰市境內的合療定點醫院。(重性精神病治療僅限陜西省榮復軍人第二醫院)。
2、參合年度內,慢性病患者憑合療證原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新農合繳費票據、門診病歷、門診費用結算票據等,到各定點醫院就診報銷。
3、慢性病患者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按照相應的比例在合療科窗口進行報銷。報銷費用由醫療機構墊付,各定點醫療機構于每月25日匯總后報合療經辦中心,合療經辦中心審核無異議后,于次月10日前將資金撥付給各定點醫療機構。
4、醫院在報銷后打印支付憑證并交患者或家屬簽字,報銷記錄在合療證《慢性病報銷情況登記表》上打印并交患者簽字確認,其余報銷操作均與住院報銷一樣。
七、相關要求
1、參合年度被確診為門診慢性病的參合人員,本人不再享受參合年度一般門診統籌補償。
2、患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患者封頂線以申請的慢性病病種為準。
3、各定點醫院在補償時要嚴格審核,凡不在規定范圍內及與病情無關的藥品及治療項目,一律不予補償。
4、單次購藥量不得超過一個月的用藥量。
5、各定點醫院在報銷過程中必須要進行身份確定,凡是發現各定點醫院在給慢性病患者用藥時弄虛作假、串換藥品,不及時下賬或突擊下賬的,將全額扣除當月墊付款,發現問題嚴重的取消其參與慢性病補償資格。慢性病患者如有冒名頂替的,一經發現取消其當年慢性病資格及當年新農合各類補償資格。
6、新農合慢性病管理實行公示制。各定點醫院每月將補償匯總表進行公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7、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新農合慢性。蚨景Y三期腎透析除外)門診費用補償標準按照本方案執行。